央行副行长:正推动明确外商投资第三方支付机构准入

新京报 宓迪 • 2017-11-21 17:06 • 政策资讯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近日在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举办的第六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透露,对外资银行从事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有关方面正在推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明确外商投资非银行支付机构准入事宜。 ...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近日在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举办的第六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透露,对外资银行从事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有关方面正在推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明确外商投资非银行支付机构准入事宜。

2010年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资质进行了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包括了支付宝、财付通等互联网巨头。

范一飞表示,在开放上,要把握好几个原则:一是全面开放、二是均衡开放、三是有序开放、四是开放与监管匹配原则。

“执行全面开放,是支付产业适应我国开放型经济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全面开放不是局部开放,个别环节开放,而是全方位多纬度开放。”范一飞说。

在均衡开放上,范一飞指出,不是说要扩大对外开放,就仅限于外资机构业务许可,而不管国内机构申请。“政府监管将继续遵循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提高质量、有序发展的原则。”他表示。

范一飞称,从支付产业开放的实践来看,无论是对内开放还是对外开放,我们都遵循着先放开全面交易和结算,后放开后台清算的总体开放顺序。

此外,范一飞还强调了在开放中监管的重要性。他指出,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支付监管要同步跟进,建立起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全面监管方向。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从事金融业务要持牌照,受监管,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允许任何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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