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北海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admin • 2018-6-26 17:34 • 政策文件

北海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北海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各电子商务有关单位:为促进北海电子商务发展,2018年我市继续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18年北 ...

北海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北海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电子商务有关单位:

为促进北海电子商务发展,2018年我市继续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18年北海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请符合条件的电商有关单位按要求申报,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商科(地址:北海大道86号联通大厦6楼),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bhswj6680080@163.com,项目负责人加入电商北海QQ群512924165。项目采取分批申报和评审方式,第一批项目请于2018年7月10日前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北海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北海市商务局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张沛,电话:6680080)


附件:

2018年北海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电商品牌打造

(一)项目申报对象

市、县级电商主管部门或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承办的企业及商协会。

(二)支持内容

组织线上线下企业20家以上共同参与品牌打造,产品品牌打造涉及的产品地方标准制定、国家地理标识产品保护申报、溯源体系建立等有关费用。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承办企业按实际支出总额的10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50万元。

(四)需提供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承诺书;

3.项目单位情况介绍;

4.电商品牌推广方案及投资额度,申报推广方案要具体详细,要有明确的成效评估,特别要设定有可考核的定量指标;

5.与相关企业签订的产品地方标准制定、国家地理标识产品保护申报、产品溯源体系合同及相关票据;

6.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二、鼓励扶贫农产品电商销售

(一)项目申报对象

北海市电商企业、合作社、农村电商村级服务站点合伙人。

(二)支持内容

通过电商平台销售贫困村、贫困户特色农产品,带动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并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2018年1月-2018年10月期间,通过电商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销售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额累计1.5万元以上的补助0.5万元;电商销售额累计3万元以上的补助1万元;电商销售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补助2万元;电商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每增加20万元追加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四)需提供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承诺书;

3.项目单位情况介绍;

4.与各电商平台合作协议,证明销售产品为贫困户或贫困村合作社的佐证材料(需贫困村村委认可);

5.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截图,网络销售业绩截图,与销售记录匹配的快递凭证等;

6.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三、鼓励电商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

(一)项目申报对象

北海市电子商务企业。

(二)支持内容

鼓励电商企业吸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公司正式员工,安排工作岗位。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电商企业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年收入1.8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0.5万元一次性奖补;年收入1万元至1.8万元的给予0.3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项目申请需提供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承诺书;

3.项目单位情况介绍;

4.贫困户情况介绍、身份证明材料(需贫困村村委证明);

5.与贫困户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材料和银行转账材料;

6.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四、支持在天猫、京东等平台开设店铺

(一)项目申报对象

北海市电子商务企业。

(二)支持内容

支持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店铺(天猫旗舰或专营店、京东旗舰或专营店等)并直接签订服务协议且已支付服务年费,网店正常经营。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对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开设的天猫旗舰或专营店、京东旗舰或专营店等,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开设的天猫旗舰或专营店、京东旗舰或专营店等,网店年销量额达到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已开通网上店铺但无人进行运营和管理、无成交额、停止运营的不予补助;个体及非独立法人公司的店铺不予补助。

(四)需提供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承诺书;

3.项目单位情况介绍和店铺经营情况介绍;

4.开设网店的证明材料;

5.与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合同;

6.服务年费收费凭证复印件、平台网站及用户页面截图、网络销售业绩截图及其他销售情况证明材料;

7.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商业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五、鼓励企业电商平台销售

(一)项目申报对象

北海市电子商务企业。

(二) 支持内容

1.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销售,在京东、天猫、苏宁等第三方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以本企业名义注册官方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销售我市实物产品。

2.运用互联网技术自建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我市实物产品。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1.第三方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店铺能持续运营一年;2017年10月-2018年9月期间网络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超过500万元以上部分,每增加200万元奖励增加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2.自建电商平台正常运营1年以上,2017年10月-2018年9月期间网上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网上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需提供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承诺书;

3.项目单位情况介绍;

4.与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合同;

5.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截图,网络销售业绩截图及其他销售情况证明材料;

6.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六、支持电商特色馆、线下电商服务中心、展览馆项目

(一)项目申报对象

电商特色馆、线下电商服务中心、线下电商展览馆搭建企业及相关单位。

(二)支持内容

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电商特色馆、服务中心线下电商、线下电商展览馆,用于特色农产品的网上展示、宣传、销售,为当地电商有关从业人员,开展电商运营指导服务。在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成长性好、对本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积极作用,具有全国性、全区性、全市性、综合性或较强专业性。搭建电商特色馆、线下电商服务中心、线下电商展览馆所产生的电商平台服务运营费用、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宣传广告、培训等。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按照项目投入比例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给予补助)。

(四)项目申请需提供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承诺书;

4.项目单位情况介绍;

5.项目方案和预算,申报方案要具体详细,要有明确的成效评估,特别要设定有可考核的定量指标;

6.项目涉及的协议、合同等文件;

7.商务部门审批或备案文件;

8.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景图片;

9.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七、电子商务大赛、培训、论坛、展会、招商、购买服务等项目

(一)项目申报对象

电商相关大赛、培训、论坛、展会、招商及主办或承办单位、企业;购买电商服务的政府部门。

(二)支持内容

经商务部门批准举办的对本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积极作用,具有全国性、全区性、全市性、综合性或较强专业性的电子商务大赛、培训、论坛、展会、招商活动,支持场地租赁、宣传广告、展位及展位搭建、专家聘请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支持政府部门采购电商统计及其他服务。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政府部门按实际支出总额的100%给予支持,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承办企业按实际支出总额的7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30万元(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给予补助)。

(四)项目申请需提供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承诺书;

3.活动类项目需提供方案和预算,申报方案要具体详细,要有明确的成效评估,特别要设定有可考核的定量指标;

4.项目相关的协议、合同、票据等;

5.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八、重点农产品电商溯源体系建设项目

(一)项目申报对象

北海市重点农产品电商企业、合作社。

(二)支持内容

鼓励重点农产品电商企业与二维码溯源服务商合作,建立二维码防伪溯源与品质监管体系,并通过电商销售溯源产品。对溯源体系建立相关的硬件投入,平台搭建、二维码喷码、标贴的设计制作等给予支持。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2018年1月-2018年10月期间,全市农村电商企业、合作社开展重点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规模给予项目总投资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需提供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承诺书;

3.与二维码溯源服务商签订的合同、票据;

4.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截图,网络销售业绩截图,与销售记录匹配的快递凭证等;

5.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符合多个支持方向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多个方向,选择最高金额支持。

(三)如征集的电商项目资金总额超过预算,则适当降低部分项目的奖励标准。

(四)本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申报材料封面样版)

2018年北海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

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北海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请
   
   单
   
   位
   
   填
   
   写

申请单位名称

(全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机关、国有、民营、外资、其他)

法人代表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手机)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帐号


指标
   
  

近二年度

资产总额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负债率
   (%)

营业收入
   (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上交税金
   (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请项目内容简介

(项目建设内容及计划投入构成)

参考范例:项目投资140万元,其中:xx    90万元,购置xx    30万元,建设xx    10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今年贷款余额

(万元)

申请扶持方式(直接补助/贴息)

申请扶持金额
   (万元)





审   核   意    见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县(区)财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市商务局意见: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承诺书样板)

项 目 承 诺 书

我单位保证,所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扶持,提供的项目材料合法、真实、有效,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原文链接:http://xxgk.beihai.gov.cn/bhsswj/tzgg_84720/201806/t20180626_1680529.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原创作者,作者:admin,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bhecp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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